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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海外中国股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来源: 2007-09-27 08:39
  (上接D9版)

  (5)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6)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7)个人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8)已通过工行申/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四)中国建设 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30。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③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五)中国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基金客户资料;

  (2)开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农业银行客户资料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2)客户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注意事项:

  (1)没有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的投资人可当场办理;

  (2)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六)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

  工作日15:00以后交易于下一工作日9:30提交。部分系统未升级分行业务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具体请咨询当地分行,电话:95559。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嘉实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嘉实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嘉实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嘉实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个人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客户办理开通嘉实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七)招商银行

  1、网点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办理)。

  (2)个人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事先办妥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本人持有的可用于开放式基金业务的招商银行各类型个人资金账户;

  c、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客户可通过电话银行95555提交认购申请。

  2、网上办理

  (1)招商银行客户登陆招商银行网上银行。

  (2)客户通过“一网通证券(http://info.cmbchina.com)”或“个人银行专业版”-投资通-股票基金-银基通链接进入,选择“网上开基金户”,或登陆财富账户专业版“投资管理”-“基金”选择“账户管理”,根据提示填写网上开户申请书。

  (3)业务受理时间:基金发售日,24小时服务,除日终清算时间(一般为17:00至

  20:00)外,均可进行认购。当日16: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4)开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即刻进行网上认购申请。

  (5)操作详情可参阅招商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如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凭取款密码及理财专户密码或财富账户交易密码进行。

  (八)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8:30-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

  开立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护照、回乡证等);

  ②填妥的《中国邮政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个人)》。

  (2)基金业务加办

  加办基金业务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文职证、护照、回乡证等等);

  ②填妥的《中国邮政基金业务申请表》;

  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

  ④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交易卡。

  (3)提出认购申请

  在开立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中间业务交易账户并加办了基金业务后,可口头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交易卡。

  (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办理业务后第三个工作日起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销售网点查询基金TA开户和认购业务是否确认成功。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确认。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九)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相关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到营业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 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本人资金账户卡;

  ③ 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3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

  (十)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和认购程序按代销机构有关公告和规定执行。

  五、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2007年10月9日至2007年10 月19日(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6:00。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或法人签字的对经办人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或护照等);

  (4)加盖预留印鉴的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5)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6)填妥的《基金开户、认购(申购)申请表(机构)》,并加盖单位公章;

  (7)签署一式两份的《基金传真委托服务协议》(如开通传真交易),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在直销网点开立的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前来办理认购申请的机构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金划拨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的直销专户。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营业室

  账号:0200080729027303686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0121370802700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如果投资者当日规定时间内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4)至募集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持有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4)机构投资者在申请认购基金时,必须向本公司直销账户划入足额的资金;

  (5)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中国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6:00。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中国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原件正本及上述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资者填写,并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开户申请表;

  (3)授权委托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机构公章);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5)预留印鉴(与资金账户预留印鉴一致);

  (6)加盖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单位公章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和与资金账户一致的预留印鉴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开/销户申请书(单位)”。

  T+3日,机构投资者在中国银行柜台查询开户是否成功,中国银行为机构投资者打印“开放式基金代销业务确认书(单位)”。

  3、提出认购申请

  (1)机构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机构投资者应先从中国银行基金代销网点取得《开放式基金认、申购申请书(单位)》,填妥后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2)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柜员对机构投资者提供的资料审核无误后,为其办理认购并打印“开放式基金认购、申购业务回单”。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3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代销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够确认。

  (三)中国工商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办妥中国工商银行机构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2)由经办人到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给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填妥的《基金交易账户开户申请书》、《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银行预留印鉴);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等)。

  工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T+3日以后到工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办理开户的同时即可办理认购手续,机构投资者到中国工商银行基金代销网点认购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

  (2)填妥的《基金业务申请书》(须加盖预留印鉴)。

  工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工行代理基金业务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后到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4、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机构投资者在代理基金业务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其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必须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3)募集期间,机构投资者通过中国工商银行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元;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5)机构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中国工商银行客户自助卡中的人民币结算账户;

  (6)机构客户在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

  (7)通过工行申/认购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行认购本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客户自助卡。

  (四)中国建设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5:3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嘉实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五)中国农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基金客户资料;

  (2)开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填写中国农业银行基金客户资料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 料:

  (1)《中国农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农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妥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农业银行的说明为准。

  (六)交通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至16: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嘉实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嘉实基金账户(已在交行开立过嘉实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嘉实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办理开通嘉实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妥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银行代销基金交易卡》;

  (2)填妥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七)招商银行

  1、网点办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当日15:00之后的委托将于下一工作日办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及认购程序:

  ①事先办妥招商银行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

  ②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a、被授权人携带授权机构银行存款账户的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c、基金业务授权书;

  d、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e、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f、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2、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招商银行的说明为准。

  (2)机构活期存款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八)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相关代销机构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

  ①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①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②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③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④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⑥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证券公司的说明为准。

  (2)客户可以到柜台凭有效证件打印确认单据,也可以在T+3日通过电话等方式查询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

  (九)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和认购程序按代销机构有关公告和规定执行。

  六、清算与交割

  1、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注册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一)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

  (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中国证监会自收到基金管理人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确认;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不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或不具备以上募集份额总额、募集金额、份额持有人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二)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 直销机构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王忠民

  总经理:赵学军

  电话:(010)65188866

  传真:(010)65185678

  联系人:赵虹

  公司网址:www.jsfund.cn

  2、代销银行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肖钢

  电话:(010)66594973

  传真:(010)66594946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电话:(010)66107900

  传真:(010)66107914

  联系人:田耕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长安兴融中心)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电话:(010)67596084

  联系人:王琳

  客户服务电话: 95533

  网址:www.ccb.com

  (4)中国农业银行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23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项俊波

  联系电话:(010)85109219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http://www.abchina.com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仙霞路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842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秦晓

  电话:(0755)83198888

  传真:(0755)83195049

  联系人: 王楠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131号

  法定代表人:刘安东

  传真:(010)66415194

  联系人:陈春林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网址:www.cpsrb.com

  (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元洪大厦25层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电话:(021)62677777

  传真:(021)62569070

  联系人:陈晓瑾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网址:www.cib.com.cn

  (9)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深圳深南中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法兰克纽曼(Frank N. Newman)

  电话:(0755)82088888-8811

  传真:(0755)82080714

  联系人:周 勤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网站:www.sdb.com.cn

  (1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法定代表人:翟鸿祥

  电话:(010)85238670

  传真:(010)85238680

  联系人:李慧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0)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丙17号北京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阎冰竹

  电话:(010)66223251

  传真:(010)66223314

  联系人:李娟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

  网址:www.bankofbeijing.com.cn

  (11)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商业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黄立哲

  电话:(0755)25879127

  传真:(0755)25878304

  联系人:霍兆龙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 或 (0755)961202

  网站:www.18ebank.com

  3、代销券商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683893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010)84868330

  网址:www.ecitic.com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肖时庆

  电话:(010)66568587

  传真:(010)66568536

  联系人:郭京华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36、38、41、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7

  联系人:肖中梅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网址:www.gf.com.cn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83439

  联系人:芮敏祺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电话:(0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王序微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w2000.com.cn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10)65182261

  开放式基金清算传真:(010)65183880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唐山路2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4125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htsec.com

  (8)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0、24、25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962

  联系人:盛宗凌

  客户服务中心咨询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保大厦19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电话:(021)68419974

  传真:(021)68419867

  联系人:易勇

  客户服务电话:(021)68419125

  网站:www.xyzq.com.cn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40-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511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广场45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2号安贞大厦3层

  法定代表人:王少华

  电话:(010)64482828

  传真:(010)64482090

  联系人:马泽承

  客户服务电话:8008108809

  网址:www.guodu.com

  (1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5楼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 陈伟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65020

  网址:www.xcsc.com

  (1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40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电话:(021)68604866

  传真:(021)50372474

  联系人:张静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4866

  网址:www.bocichina.com.cn

  (1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316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85022511

  联系人:丁韶燕

  客户服务电话:96577

  网址:www.zxwt.com.cn

  (1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魏云鹏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6199

  联系人:高峰

  客户服务电话: (0755)8228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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